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郑朴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辞职的制度,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朴辞去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郑朴辞去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