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乐清市金茂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量贩KTV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金茂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量贩KTV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设KTV大小包厢68个,不设置迪吧,设置厨房间(两个基准灶头)、冷盘水果间和酒水库。 建设地点: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77号金茂商务广场A号楼四层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餐饮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南侧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采用封闭式装修,加强吸声、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低振材料设备,包厢均采用隔声门,并做好相应隔声吸音处理;不设置低音炮;发电机设置单独密闭发电机房;严格控制营业时间。 (4)安装油水分离器,设置隔油池,废油和其他含油废物经专用器皿收集后交由专业处置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等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