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高额放生费” 被谁“放生”了? ■郭元鹏 海南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内,有一个明码标价的放生点,该放生点内除了放生小鱼,还能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龟。调查发现,根据海龟的大小不同,放生价各不相同,最高价可达5万元,让景区游客惊呼消费不起。此外,还有游客质疑海龟被当做赚钱工具,“放了又捞,循环利用。”景区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海龟是从正规养殖场采购的,他们也不会捕捞放生龟重新卖给游客。(10月4日澎湃新闻网) 放生是佛家提倡的慈悲为怀,对于爱心市民来说,开展放生活动,是一种爱心的表达。然而,当一个个景区把放生当做一本万利的生意的时候,佛家的慈悲为怀也就被金钱的雾霾给缭绕得看不清本来面目了。 景区不是不能开展放生经营项目,而是需要让放生费用更加合理,不能超越生物本来价值十万八千里。遗憾的是,原本是普普通通的生物,在景区却摇身一变比黄金还值钱。正如记者调查显示的一样,在这家景区里,所有的生物都是昂贵的,放生的价格从1998元到2998元,直至海龟的5万元。试想,这些生物原本的价格是多少呢?这样的价格对比就连景区经营管理者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当记者问到海龟采购的价格时,景区工作人员避而不答,只是说:“这些海龟都是正规渠道采购的,饲养厂家都有养殖证件。”景区缘何答非所问?这道理很明显,这是因为这样的价格是漫天要价,是不合理的价格构成。 如此高额的放生费用,景区无疑是在打劫人们的爱心。在这个过程中,景区固然是不对的,但是,我们需要找到他们敢于打劫爱心的原因。所有人都知道一个道理,景区任何项目收费,都不能自己说了算。所有项目的价格都需要物价部门审批。假如说,放生一只海龟5万元的价格,物价部门是不知情的,那么物价部门就是失责的;假如说,放生一只海龟5万元的费用,是物价部门审批的,则说明物价部门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尽责。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面对放生的高额费用,物价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在这个过程中都扮演着一个小丑的角色。 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的监管,每到假日期间,还都善意地提醒市民遇到价格欺诈行为要拨打物价举报电话。试问,如此昂贵的价格真的就没有人举报吗?必然会有一部分不愿意受窝囊气的游客会举报,只不过,咱们的物价部门,面对游客的举报捂上了自己的眼睛而已。 有游客怀疑,这些景区会把海龟当做赚钱工具,“放了又捞,循环利用。”对于这一点,我想游客们还真是天真了。一条小鱼在市场上也就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样子,一个海龟虽然贵些,但要知道这是人工养殖的海龟,能值几百元就不错了,你认为景区会在乎这些小钱吗?一条几块、几十块的小鱼被他们卖到了几千元,一个几百元的海龟被他们卖到了好几万,这早就赚得钵满盆盈了,他们会去“大海捞鱼”、“大海捞龟”吗?再说了,这些被放生的生物都是养殖而来的,被放到了大海里,或许早就因为“水土不服”成了冤魂。 市民的放生是爱心之举。但是,物价部门对于景区“高额放生费”的“放生”则是丑恶之举。 (作者为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