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对乐清市永华娱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乐清市永华娱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乐清市三环路与旭阳路交汇处,南虹广场购物中心5层5002号店铺。建筑面积约2493m2,提供自助式量贩KTV服务,设大小包厢51个,不设迪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高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做到零排放;经预测,KTV娱乐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因此,只要建设方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可全部做到达标排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KTV包厢采取封闭装修设计,包厢不开窗,墙壁敷设隔声棉,地面用厚重地毯进行吸声减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 查阅简本可写信索取,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乐怡路97号二楼;或发E-mail:vinci.xiang@126.com。 联系人:项文华 (TEL) 61533007,(FAX)6153300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的村民和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8月20日-2014年9月3日 (九)环保审批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61882585 公示单位:乐清市永华娱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2014年8月29日 乐清市永华娱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