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现将税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成乐清市汇成塑料物资有限公司等9户纳税人(具体名单附后)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来我局稽查局(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311室,联系电话:61886105)接受询问调查。 二、上述当事人逾期不到,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8月25日 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乐国税稽告字〔2014〕2号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人代表 | 1 | 330382747001079 | 乐清市汇成塑料物资有限公司 | 刘严靖 | 2 | 330323200200014 | 乐清市上德断路器有限公司 | 胡志兴 | 3 | 330323725860729 | 乐清市科普电子有限公司 | 林道安 | 4 | | 乐清市民力进相机滑环有限公司 | | 5 | 330382773115360 | 乐清市博辉自动化检测设备厂 | 张俊辉 | 6 | | 宋汉明 | 宋汉明 | 7 | | 乐清市章炳华采石场 | 章炳华 | 8 | 330382723614217 | 乐清市大众银业有限公司 | 陈国平 | 9 | 330382799624307 | 温州安徒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陈松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