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J iefang 本报讯(记者 郑望喜 通讯员 陈乐丹)8月22日上午,大荆镇的仇女士终于收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她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原来,仇女士准备参团赴台旅游,而申请的时候却糊里糊涂地填写了“个人旅游签注”。 自8月18日温州正式启动赴台自由行后,乐清市民(已满16周岁以上)只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理5年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的一次出境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或3个月一次出境有效的团队旅游签注。 记者了解到,乐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碰到像仇女士这样的申请人很多,他们中很多人是退休后与老同事一起报名参加旅行团,但对办证流程和手续不甚了解,以为“自由行”和“团队游”是一样的,表格随便填写没有关系,只要有个通行证报个团就行,可结果往往事倍功半。 对此,乐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申请人向台方提出的办理“入台许可”的赴台事由应与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的签注事由相符,不符的应在出境前向出入境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相应的签注,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申请注销原签注,重新审批签发相应事由的签注。也就是说在办理签注的时候一定要填好是“个人旅游”还是“团队旅游”,如果是“个人旅游”而你又是参团出游则无法成行,反之亦然。 另外,自8月18日之后,赴台团队游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时不需要持有旅行社的发票了。 赴台游办签注 要区分“自由行”“团队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