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琴 通讯员 汤存本)一名17岁的花季少女,与同学一起喝了酒后,被同学背到山上去玩,结果在水库边失踪。两天后,水库里浮起了她的尸体。近日,经乐成街道调委会驻乐成派出所调解室人员20多天的调解,溺水身亡的李某家人得到了和李某一起游玩的同伴给付的4.4万元补偿款。 7月22日下午,家住翁垟街道的17岁少女李某和十几名同学在某包厢K歌,喝了不少酒后,一伙人准备去乐成西山水库游玩。由于李某酒后没力气爬山,她的男同学杨某等人就轮流背着她来到水库。 大部分同学都到水库里游泳了,李某和一女同学在水库大坝内水边玩。然后她又独自一人起身走开。17时30分,同学们准备回去,却发现李某不见了,于是分头寻找,半小时寻找无果,同学们都各自回家,7月23日上午,李某的父母发现女儿一夜未归,打电话询问女儿的同学,被问的同学都说不知道,直至15时,才打电话告诉李某的弟弟,说李某昨晚在水库边不见了,家长立即拨打110报案,乐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搜索,到天黑仍未找到人,24日继续寻找,当天下午李某的尸体浮上水面,被家人找到。 从7月25日开始,李某家属向结伴游玩的12名同学提出赔偿要求,理由是,其女儿酒后不识水性,杨某等人背她上山到水库游玩,失踪后又不及时告诉其父母或报案,因没有及时救援,致使其女儿溺水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杨某父亲等人则认为,杨某背李某上山,是应李某要求, 是做好事,之后李某单独行动溺水死亡,怎么还要同行的玩伴赔偿?另外部分家长认为自己的子女和死者不认识,也没有邀请或背李某去玩,自己的子女没责任。 调解人员认为,杨某等人明知李某酒后不应去水库游玩,其失踪后又没有及时报案和告知其父母,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杨某等4名同学补偿李某父母4万元,另两名同学共补偿4000元,其余同学补偿事宜仍在协商中。 酒后和同学上山玩 花季少女命丧水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