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据德国新闻通讯社DPA报道,中国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原文为“双重谋杀”)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报道援引外交部发言人的话称,福建厦门的一家法院于本周二(19日)判处了这名德国人死刑。但发言人并没有公开被判刑者姓名。 柏林方面周三(20日)表示,誓言尽一切努力阻止死刑的执行。 报道称,这估计是近现代中国第一次对一名德国人进行“终极处罚”,也是针对欧洲人鲜有的判罚案例。 德国新闻通讯社DPA报道说,这名36岁的德国人来自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他被指2010年在厦门杀害了委内瑞拉籍前女友和她的新男友,然后自杀未遂。经过几年的审理,厦门中级法院于8月19日判处这名德国人死刑,但未公开姓名和其他细节。 据报道,行凶者将其前女友以及前女友的生活伴侣骗入厦门的一家高档酒店,然后将二人杀死。 报道称,德国官方表示,这一裁决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德国反对死刑,将尽一切可能使判决撤销。有分析指出,如果被告不上诉,死刑将很快被执行。如果死刑执行,这名德国人将是第一个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的德国人。 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