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四万余元 女子涉嫌诈骗获刑 本报讯(记者 程遥 通讯员 黄思思)一女子杨某恶意透支信用卡44000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未归还。8月13日,杨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1年,43岁的杨某在中国银行北白象支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截至2014年7月7日,杨某累计从该信用卡上透支了本金44038.96元。银行工作人员曾多次打电话或发短信给杨某,向其催收欠款,但杨某一直没有归还。 截至2014年7月16日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前,杨某透支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计73627.94元。2014年8月11日,杨某在山西落网。 据警方介绍,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期限透支所持有信用卡资金44038.96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本息超过1万元, 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