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杨相富(共有人李香连等1人),房屋坐落在乐清市大荆镇小花坦村水涨中路100弄10-12号,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90f10344(共有权证号为190f10345),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大荆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转移。
地址:乐清市大荆镇小荆路17号 电话:62228093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