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讨 书
本人于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9日在柳市镇黄华堡村瓯湖南路45号操办父亲丧事时,擅自延长丧事活动殡期,发生丧事扰民行为,违反了乐清市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现本人已认识到错误,特此公开检讨。
检讨人:
子:陈丰森 (黄华堡村)
女:陈玉兰 (黄华堡村)
陈玉芬 (黄华堡村)
陈碎芬 (黄华堡村)
陈仁芬 (黄华堡村)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