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海滨 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诚信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在8月8日还设立了“诚信日”。环保部门对诚信建设也毫不松懈。自2007年开始,我市着手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过7年的工作实践,评价体系逐渐完善。目前评价对象包括五类企业:县级以上(含)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行业(电镀、线路板、印染水洗、有化学反应的化工、医药、造纸、制革、合成革、移膜革、食品加工等)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生产型企业;已上市和拟上市的企业;当地环保部门认为应纳入评价的其它企业。 评价程序采取以下程序:确定评价对象——收集汇总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对象的行为信息——初评评价对象等级——告知评价对象初评结果——复核初评结果——审议确定评价结果。评价标准参照《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十一项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个等级,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并在环保部门和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促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这有助于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还将影响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的行政许可、公共采购、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 据悉,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已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在金融系统得到应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报2010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通知》(温银发[2011]100号)文件规定,对环境信用等级为绿色、蓝色企业,各金融机构要简化贷款手续、优惠利率定价,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环境信用等级红色、黑色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其环境行为变化情况谨慎贷款。 2013年,市环保局对全市235家企业实施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分别是:绿色,20家;蓝色,42家;黄色,150家;红色,16家;黑色,7家。 企业环境评价开展已7年 大部分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