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十小时》续闻 温州史上最高赎金绑架案一审作出判决 3名罪犯分别获刑15年、14年、10年 被绑架者给其中一名罪犯出具谅解书并寄给他两千元生活费 本报讯(记者 叶萌 通讯员 岳思轩)光天化日,在柳市镇闹市区,保时捷女车主遭绑架。绑匪开出了温州史上最高赎金——1500万元,称少一分就“撕票”。8月5日,乐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该起绑架案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均犯绑架罪,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3月28日16时许,在柳市镇柳青北路,颜某等3人通过多天的盯梢后,将正欲驾车离去的保时捷跑车女车主朱某强行带上颜某租来的荣威轿车,开往福建方向。随后,颜某打电话、发短信给朱某的丈夫、表弟,索要赎金1500万元。后朱某乘颜某和李某不在时,反复劝说陈某别干傻事。3月29日1时,陈某将朱某释放(本报4月2日城事版曾报道)。后3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 7月7日下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颜某、李某、陈某绑架案。而被绑架者朱某于7月4日对陈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原谅了陈某的过错行为,希望法官能从轻判决陈某。陈某被关押在乐清看守所时,被绑架者朱某还给陈某汇去2000元生活费。 8月5日,乐清法院对该起绑架案的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陈某是3人中被判得最轻的一个。“我父亲患有脑血栓,经常发病,要用到很多钱,所以我想搞些钱给父亲治病。”陈某说,现在被判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