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萌 通讯员 岳思轩)乐清一驾校教练知法犯法,酒后驾驶教练车被执勤的交警查获。前天,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汽车教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许多人旁听后,称感觉罚轻了。 包某是洞头县人,今年50岁,在乐清一驾校当教练。今年6月8日晚上,包某喝了两瓶多啤酒后,驾驶教练车回黄华二村的家里。被设卡执勤的交警拦下(本报6月20日城事版曾报道)。后包某被提起公诉。 法官解释,自2014年4月30日起,浙江省调整醉驾量刑标准,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没有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该醉驾教练包某当时没出车祸,被设卡例行查酒驾的交警拦下时,他配合检查,显示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且认罪态度好。按调整后的醉驾量刑标准,包某本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因为他作为教练,醉驾实在不应该,所以法院给予重罚,作出以上判决。 《驾校老教练竟然酒驾 丢了饭碗还要去坐牢》续闻 醉驾教练获缓刑 有人称罚轻了 法官解释:浙江调整醉驾量刑标准 这已是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