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分担公民大病医保的机制 ■鹰远 “短短两三天时间,就筹到了80多万元,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北白象镇前岸村村民黄朝桑希望借助本报感谢帮助他侄子黄鲁彬的热心人,并告知大家现募捐已停止。黄鲁彬今年13岁,北白象镇前岸村人,去年2月,黄鲁彬被诊断患有粒细胞白血病部分分化型(M2),开始了一年的治疗。此前,黄鲁彬住院花了80多万元,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了。这次治疗也面临巨额医疗费,无奈其家人向社会发出求助。(6月23日《乐清日报》) 事实上,公民看不起大病的情况并非个例。虽然当前我国已形成“全民医保”的局面,但不容忽视的是,对于各种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大病的治疗,不要说普通民众家庭承受不起,即使是中高层收入的家庭也很难承受。像许多大病的医疗费用都在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之多,有的大病还需要常年治疗巩固。 虽然,像乐清市爱心民众和社会对白血病患者给予捐助的感人场面可以经常从媒体上看到,我们在感怀社会还是好人多的同时也不禁思考,是不是所有大病患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好心人的捐助呢?其实,大病患者能够有幸被关注到的比例甚微,一个现实是:大病患者得到好心民众的救助,多是典型的因“媒体关注”而解决问题的特困家庭。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医疗改革步伐,构筑公民抵御大病侵袭的屏障。 社会机制应体现制度服务于每个人的利益,除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外,还应重点考虑或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制度道德性的基本要求。因此,公共医疗制度下理应要让所有人看得起病。任何制度设计,只有让最为贫弱的群体拥有生存的可能性,才证明这个制度的努力方向是对的。 所以,在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获取健康保证的质量的语境下,构建全民医保体系必须建立健全高水平的大病医疗救助等公共救助保障制度,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如果“全民医保”进程中没有公民抵御大病风险这样一个机制保障,缺少有效的公共救助保障制度,那么老百姓只要遇上一场大病,轻则因病返贫,重则家破人亡。 前不久,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该《办法》以行政法规形式规定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具体内容,已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笔者认为,社会救助是最后一道保障线,关系百姓冷暖,关乎公平正义。就此而言,我们应加快医疗改革步伐,构建分担公民大病医疗风险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来说,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责任。 对社会而言,要看到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依靠社保和民政等专业部门,还要发动慈善互助机构等社会群团组织的力量,建立完善的大病救助机制,才能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公民健康权和生命权。总之,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需要依靠救助制度兜底。同时,提供社会救助要有精准的制度安排,及时有效地提供救助,而不是发生家破人亡的悲剧之后。 (作者为时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