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和有效证件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柳市分局反映。
地址:柳市镇(柳市新区)项目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1776855。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