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出口冰岛 可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 本报讯(记者 陈海燕 通讯员 黄仲阳)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下月起,出口企业可到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乐清办事处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政策。 据悉,2013年4月15日中冰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根据该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中冰双方将共同对近96%的税目逐步实施零关税。冰岛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水产品及大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岛进口总额的82.56%,主要包括冻格陵兰鳙鲽鱼、冻海参、冻黑线鲟鱼等水产品及其他部分农产品和工业品。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乐清办事处工作人员提醒,出口企业应积极为出口冰岛的货物签发一份中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以便享受贸易协定带来的贸易优惠,为开拓贸易市场赢取先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