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元助学金 帮贫困学子圆大学梦 ■记者 郑望喜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大学梦,6月16日,乐清市教育局、共青团乐清市委、乐清市慈善总会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乐清市慈善助学活动。 今年,市慈善总会将安排助学金300万元,资助2014年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 资助对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慈善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为乐清籍2014年普通高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低保户家庭、残疾人特困家庭(持有特困证)、父母因重病或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不重复资助。 已获得政府政策性扶助和社会热心人士慈善资助的学生,均不纳入本次助学范围。 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残疾人特困家庭、父母因重病或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低保户家庭大学新生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 资助年限为一年。 申报时间 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大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向户口所在镇(街道)慈善分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后领取并填写《乐清市2014年大学新生慈善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然后将申请表及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交慈善分会。 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大学在校生,凭学生证向原户口所在镇(街道)慈善分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后领取并填写《乐清市2014年大学在校生慈善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然后将申请表及学生证复印件交慈善分会。 各慈善分会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本文件规定会同学校、共青团组织统一安排调查、研究,并填写《乐清市2014年大学新生慈善助学汇总表》和《乐清市2014年大学在校生慈善助学汇总表》,市慈善总会将联合教育局、团市委分片进行抽查,最后报市慈善总会会长审批。 大学生慈善助学第一批上报时间为8月10日之前,第二批上报时间为8月25日之前。 据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介绍,慈善助学是一项奉献爱心、共享温暖、共建和谐乐清的慈爱工程,有意向投身慈爱工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能人志士可联系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踊跃参加结对助学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