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字 S hiping @胡律师不加V:车库本就不可住人,让租户搬出去,不仅是大家公共意识觉醒的结果,更是法律强制力的要求,无可非议。但是这件事的关键却不是搬不搬的问题,而是我们乐清这么一个外来人口大市,却很难找得到一个令新乐清人舒心满意的安身之处。也许廉租房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 @朗爸说事:外来打工者也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都是尽量为自己省钱。如果一家店租用厂房在未经规划审批的情况下改变用途,临街经营,是否也要邀上住建、消防来检查呢?性质是差不多的。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你觉得呢? @yq蕉下听雨:独立车库作为住房出租,在乐清司空见惯。早些年,没有私家车的家庭,将闲置车库出租给外来打工者居住,也算是双赢的举动。而如今,随着小区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还车库原本的功能也理所当然。此时此刻,无论出租者还是承租者都要面对现实,设身处地,退一步海阔天空,别较真! 车库租客一律得搬 ■本期栏目特邀主持:@yq有声有摄 微博背景:市区的乐商小区,有小区住户400多户。不少业主将自家楼下的车库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到去年年初,车库租客达到70多户。因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多,业主们多次跟物业反映希望解决。为此,该小区去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经协商后在去年下半年决定,要求该小区内的车库不得出租给他人居住,恢复停车储物功能,车库已出租的要求退还租金让租客搬离。(6月16日《乐清日报》) @阅青爱好者:所谓新型城镇化,首要的含义就是人的城镇化。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对待这个城市中的外来人口。这些“外地人”同样为这个城市的运转和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理应分享到这个城市的发展成果。能否包容这些“外地人”,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提升包容性,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 @阅青爱好者:居住在车库的大约都是外地来乐的打工族或小生意人。他们选择住在车库,是由于收入不高。而他们所做的工作又是这个城市得以顺畅运转所不可或缺的。因此不能将他们一赶了之。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至少能够满足他们生活的基本需要,是这个城市的各级管理者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影流痕:搬出去当然是应该的,但是搬去哪?行政并非司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也绝不等同于单纯的执行法律。不给出解决方案的执行,完全是懒政,等到手段激化,就成了暴政。 @yq有声有摄:车库住人确实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如造成小区环境问题、消防隐患等,但在没有充足廉租房的前提下强制实施,如造成农民工无家可归等后续问题也亟待解决! @乐清阿凯:在乐清,将车库进行出租,是很常见的,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小区物业、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需要进行部门联动执法,从而提高乐清市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在租客没有找到新的住处之前,房东应为其保留车库的居住权,这是对他人基本的尊重。 让新乐清人居有定所 车库不得住人 @色之666:于情,我是同情这些民工兄弟,收入不高,为节省费用,才情愿住入十来平方米的车库;于理,业主空着车库,浪费资源,出租既解决民工的住宿问题,有又收入,似乎合理;于法,法有明文规定,车库因消防安全等原因不得住人。乐商小区车库出租给民工,合情合理,但不合法,那么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住人。 @灰常震精:俺家以前的小区就是同样情况,一半的业主把车库租掉,一半的业主坚决抵制,因为出租车库在其他不出租的业主看来就是增加小区的安全隐患,破坏了公共利益。暂且不论对错,公众意识在苏醒,你做什么事情是不是先考虑一下大家?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个社会才会美好起来。 @晨昏暮省:车库可以有条件地利用,但是当然不能住人的,几平方米的空间,放家当还烧饭,甚至拖家带口住好多人,安全隐患很大;现在车位紧缺,有车房东把自己车库租出去收钱,车停外面挡路,对大家都不公平。 @桃源鹭:车库出租住人危害不言而喻,有些小区整顿这种现象往往清理好了,过阵子又死灰复燃,而这又与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有关。因此,清理车库住人问题 ,还是要从提升物业服务水准入手。 退一步海阔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