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捷径”走不得 ■雨盈 6月10日下午,市民黄某到乐清市区交警中队处理交通违章,当黄某出示驾驶证时不但没有处理掉原有的交通违法,反而多了一次交通违法,不仅被处罚款2000元,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原来,黄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因逾期未年审,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黄某便通过非法渠道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去处理违章,谁想伪造的驾驶证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6月13日《乐清日报》) 当事者驾驶证被注销了,心情急切这可以理解,但应该通过正规渠道来办理,相信问题很快就能圆满解决。可其居然把希望寄托在办假证上,想必在当事者看来,这是一条“捷径”,结果被警方看穿猫腻,事情没办成,钞票打了水漂,自己还被绳之以法,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如今肯定是后悔不已。 现实生活中,这样喜欢“走捷径”的人还有不少。如有人想开车上路,但不是去老老实实地考驾照,而是自作聪明地“求助”街头小广告,办理了假证,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被交警查获,遭到了重罚;还有人遇到啥麻烦事后不是依法去解决,而是抱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找“能人”来疏通关系。结果骗子从中觅得了“良机”,伪装成神通广大者,夸下海口,称自己有门路,只要给钱,没有办不了的事。当事者深信不疑,奉上大笔钞票,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事没办成钱也打了水漂。 因此人们应从这些事情中吸取教训,有些“捷径”是万万走不得的,否则不仅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实在是得不偿失呀! (作者为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