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金洁 6月5日,《乐清市2014年度“四边三化”专项行动考核办法》正式出台。我市将按公路、铁路、河边、“两河”整治、水环境质量、矿山、青山白化治理、清洁乡村、市政主干道等9个方面对各镇、街道,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和各单项考核牵头单位进行考核。 较去年相比,增加水环境质量考核,取消景区考核。 月度考核调整为两月一考核,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两类排名。Ⅰ类:柳市、北白象、虹桥、清江、雁荡、大荆、城东、城南等镇、街道;Ⅱ类:淡溪、芙蓉、仙溪、乐成、翁垟、盐盆、白石、石帆、天成等镇、街道。将石帆、天成街道从Ⅰ类镇街调整到Ⅱ类镇街。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参加专项工作考核排名,不参加综合考核排名; 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道按Ⅰ类、Ⅱ类设综合奖与专项奖,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对督查指导有力、工作突出,专项工作年度考核在温州同类排名前三位的部门单位予以奖励。 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也将受到相应处理。月综合排名列末位的Ⅰ、Ⅱ类镇、街道分别挂黄牌,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其接受媒体采访,公开承诺整改措施。 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月综合排名列末位的镇、街道,或整改不到位被温州考核扣分,严重影响全市和部门在温州考核排名的镇、街道,按照《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予以相应处理。 今年新增对各考核牵头单位的捆绑责任,如因工作督查指导不力,在温州同类考核排名列末位,严重影响全市在温州月度考核排名的,对牵头单位挂黄牌,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其接受媒体采访、公开承诺整改措施。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在温州同类排名列末位的,按照《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予以相应处理。 对镇、街道上报需部门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帮助解决;未能解决的,须详细说明并书面函告相关镇、街道,同时向市分管领导汇报。责任单位未及时帮助解决或函告,严重影响镇、街道考核目标任务完成的,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追责。 “四边三化”考核新办法出台 今年增加水环境质量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