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黄松安(共有人陈爱琴等1人),房屋坐落在北白象镇大星村,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10840(共有权证号为110841),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北白象管理所申请补发新证,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北白象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北白象住建所 电话:62960121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