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连仕云(共有人薛嫦微等1人),房屋坐落在淡溪镇龙潭移民村,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20f15914,印刷号00106189,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淡溪管理所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淡溪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淡溪镇老卫生院二楼 电话:61307607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淡溪管理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