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乐中定向分配生计划招生364名 本报讯(记者 郑望喜)近日,市教育局制定2014年乐清中学定向分配生实施办法。定向分配生对象为符合《乐清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乐教〔2014〕6号)乐中定向生资格,且已经学校、教育局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今年,乐清中学所招收的定向分配生人数为乐清中学年度公费招生计划的50%,即364名(实际分配名额为364名),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符合乐中定向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中填报乐中定向志愿,录取参照乐教〔2014〕6号规定的公办普高公费统招生录取办法,与同一批次内乐中其他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达到市划定的乐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先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与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顺序排序(排序时如遇同分,则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三科总成绩仍然同分的,则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两科总成绩仍然同分的,以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顺序排定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参考各项前置条件,依次择优录取。 如有被录取的考生放弃乐中公费定向生名额的,所空缺名额不再另行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