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望喜)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是“全国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昨日,记者从市图书馆获悉,市民手中有图书或碟片超期未归还的,可于5月26日至6月1日期间归还,图书馆将免收所有过期滞纳金。如果您有书籍丢失,也请在宣传周期间到馆做丢失赔偿处理。 今年4月1日起,市图书馆书籍借阅期由之前的21天改为30天。目前,市图书馆有未归还书籍(包括碟片)等共计1947册(片)。其中,部分书籍借出去未归还时间超过10年。 图书除了可归还到市图书馆以外,还可归还到各镇(街道)分馆。 5月26日至6月1日 归还过期图书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