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6版:城东
3  4  
扬传统文化 树“四德”新风
23名村级计生员参加业务竞赛
旭阳社区志愿者宣传科普知识
城东司法所开展法律书籍“四进”活动
育儿有疑惑
专家来解答
牵手春天 感受幸福
七国简化对华签证手续
加入微信 参与活动
规范建设管理 提高工作水平
携带式环保筷
省大赛获银奖
旅游者违约须担责
——解读新版旅游合同之三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乐清网视 | 返回主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14年5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旅游者违约须担责
——解读新版旅游合同之三
2014-05-22

    旅游者违约须担责

    ——解读新版旅游合同之三

    ■通讯员 赵浩

    新版《合同》不仅明确了旅行社的权利与义务,也写明了旅游者的违约责任。根据新版《合同》,以下几种情况旅游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造成损失;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

    解读:这条规定体现了新版《合同》的与时俱进,明确规定旅游者的违约责任,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指引和提醒,具有更多的现实意义。旅游业走向成熟,离不开旅游者消费理念走向成熟,这也是相辅相成的。当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才能够更好地进行维权,并且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乐清日报 城东 00006 旅游者违约须担责
——解读新版旅游合同之三
2014-5-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