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安联合检查放射源使用管理 ■通讯员 余文娥 胡立炎 通常,我们把用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制成的,以发射某种辐射为特征的制品称为放射源。近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结合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对我市放射源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我市放射源使用单位共有8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在用放射源29枚,其中Ⅱ类源6枚,Ⅳ类源22枚,Ⅴ类源1枚,主要用于阀门行业和带钢行业的金属探伤和测厚作业。 此次检查组主要按照“一核五查五防”要求开展检查。一核即逐家核实放射源数量,废源收储和新源购买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执行,抓好辐射安全源头。五查即查值班,要求对涉源厂区做到24小时值班,重要地点必须安装监控报警系统,并与公安部门相联;查人员,辐射工作人员要经培训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做到定期体检;查厂区,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是否上墙,警示标志、警戒线是否明显,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储源库是否合格等,营造浓厚的厂区辐射安全管理氛围;查资质,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准入文件是否齐全等;查档案,尤其是放射源出入库记录及使用记录,要求所有涉源单位对放射源在使用环节要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严密管控。五防即要求企业对放射源要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泄漏。 检查发现,我市用源单位辐射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也存在些许不足:如个别企业值班制度不够规范,警戒区域不明显等等。检查组当场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