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区清河南路(公安东路-东大街)建设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乐清市区清河南路(公安东路-东大街)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区清河南路(公安东路-东大街)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北起公安东路,南至东大街,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红线宽度10米,总长484.294米。总投资4861.93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项目选线合理。本工程建设会对沿线地区的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就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看可行。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内容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行政许可栏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