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城南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乐清市乐成中心城区南草垟城中村改造E-a42-1部分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乐成中心城区南草垟城中村改造E-a42-1部分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中心城区南草垟城中村改造E-a42-1地块。 主要内容:规划用地42903平方米,拟建公寓式住宅总建筑面积120128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总投资14.3亿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计划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内容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行政许可栏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5 传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乐清市乐成中心城区南草垟城中村改造E-a42-1部分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