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赉仪 通讯员 金龙生 备受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实施半年多,这一新规对我市汽车市场影响几何?昨日,记者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汽车“三包”出台后,我市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汽车相关投诉量同比增加两成。但由于汽车“三包”对于更换、退货的相关规定要求比较严格,目前我市还没有退换车的案例。 调解成功率提高 去年10月,汽车“三包”政策实行后,我市汽车消费类投诉量有所增加。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底,全市汽车消费投诉达87件,投诉量同比增加24%。 “这些投诉中,‘三包’期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占大多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今,不少车主都会用“三包”作为投诉维权依据,维权意识有所提高。而依据汽车“三包”法,车主的维权成功率也提高了,“三包”出台前调解成功率为88.76%,目前调解成功率94.25%, 符合“三包”规定退换车少 记者在了解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的案例发现,比较常见的异响、色差、空调毛病等质量投诉,尽管一些消费者反复维权,却很难依据汽车“三包”规定来要求退换车。 去年底,金先生在市区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轿车,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发动机故障,车子无法发动,送修后,4S店检测出是发动机内的保险丝盒出现问题,4S店为其更换保险丝盒后仅一周,又因同一故障再次送修。对于刚买的新车就接连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金先生十分恼火,要求4S店更换一辆新车。 对于金先生换车的要求,4S店认为,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只有汽车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才能退换车,而金先生的汽车只是保险丝型号不兼容问题,不符合退换车标准,因此不予以退换车。最终经调解,4S店答应为其修复,并赠送一次大保养。 市民认为政策细则有待完善 “汽车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很强,但对于‘三包’具体细则了解的人并不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消费者反映的汽车质量纠纷,大多是一些非严重影响汽车安全性能的部件故障,往往达不到“三包”法规定的退换车标准,因此,“三包”实行后,我市还没有真正退换汽车的案例。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大部分市民对“汽车三包”的具体政策不太了解。“虽然能投诉,但是大多情况只能修不能换,这个政策还是有局限性的。”市民陈女士说,她最关心汽车出现故障之后退换车辆的要求能否真正实现。 “如果车子在‘三包’期内出现大的质量问题,但买来后车已上牌,进行退换的话,汽车所有人怎样变更,具体该如何操作等问题在新规中都还不清晰。” 市民王先生则认为,“汽车三包”政策相关细节还有待完善。 汽车“三包”实施逾半年 投诉同比增两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