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张顺国(共有人应清萍等1人),房屋坐落在乐清市芙蓉镇茶塘村,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72846(共有权证号为172847),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芙蓉管理所申请补办房产证,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芙蓉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办房产证。
地址:乐清市芙蓉镇成州路 电话:62299992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