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包柳凤 据统计,乐清全市现有学生食堂的中小学135所,幼儿园 239 家(只统计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食堂量化管理A级食堂9家,B级食堂110家,除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因许可证过期需整改换证外,其余均为C级食堂。 2014年开学始,市教育局在市食安办指导下,以落实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完成2014年的省定学校食堂量化A、B等级55%的既定目标为抓手,通过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的运营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月11日召开的全市学校上半年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就2014年上半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初步部署,同时,再次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月27日,组织各学区分管领导,市属(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城区学区所属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参加了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后要求各学区、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4月,召开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与各学区、各中小学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各级检查督查工作。1月23日至30日,开展的春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把学校食堂(小卖部)和饮用水安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教育局和学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月25日至28日开展的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初检查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市创建工作专项督查中,把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取得情况,食堂管理量化等级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操作规范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查看。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月19日,市教育局印发了《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乐教学〔2014〕9号),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进一步强调:强调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求学校成立完善膳管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老师代表等组成),并督促其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职能。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教职工食堂,要求各校尽快整改申领,因场地等原因确实整改不了的,即时关停。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尤其是食品留样的操作规范作了进一步强调。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制作了《乐清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试用)》,供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检查使用。基于2012年学校食堂普查后,各校餐饮服务许可证取得情况变更较大,制作下发了《乐清市2014年学校食堂情况调查表》。 加大学校食堂升级改造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争取温州市级经费来完成我市需新建、改扩建食堂量化B级及以上农村学校食堂。统计上报温州46所学校申领改造资金。另一方面,从全年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项目资金中抽取一部分来解决食堂升级改造工作。从完成的计划表中统计得出,2014年市教育局将投入资金452.4万元用于中小学食堂改扩建工程,占全年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项目资金计划的18%。 食品安全大如天 乐清市教育局四项举措推进学校食堂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