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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农村干部听听土地违法的后果
国土资源局长敲警钟
2014-05-15

    本报讯(记者 郑瀚)“有个情况大家必须要注意,村里面修建的方便村民通行的‘村道’,如果路宽超过6米,按照当前的政策法规,就是一条公路,必须要经过相关的土地审批,否则就是违法违规了。”昨天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屠俊勇在给柳市镇的农村干部等作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时,特意向大家提醒。

    这时,培训现场立刻“嗡”声一片,参与培训的村干部纷纷交头接耳,交流这刚接收到的实用信息。

    “这应该是土地方面比较新的政策法规,以前在村里建设‘村道’,大家都是想着法子尽量建宽一点,让车子行人好走。”柳市镇前西村党支部书记高顺平说,他在村里做了七八年的村干部,自认为对土地方面的政策法规比较熟悉,却也不了解这个信息,这次培训起码已经让他有了一个收益——以后在建设村庄道路时注意路宽,避免不留神踩到这根“红线”。

    高顺平称赞,这种实用的培训会让他们这些村干部真正学到新知识,明了新形势,很启发人。

    这个小插曲,发生在昨天上午召开的柳市镇农村干部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会上。会上,屠俊勇向500多名来自柳市各村的村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讲解了农村常见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类型及法律责任、农村宅基地审批、联建公寓式住宅审批等需要注意的内容以及相关申报程序。此外,他还介绍了当前一些新出现或有所改变的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

    “2002年11月2日,虹桥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在没有向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土地以175万元的价格卖掉。此后经过查实,村民委员会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罚款15万元,该村书记、主任也分别被罚款10万元、9万元,村主任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说到这里,屠俊勇说,该村的书记、主任非法转让土地并非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是想增加村集体的收益,目的并不卑劣,但是做错了事,希望各村干部引以为戒。

    其后,在一个个案例的讲述中,一些村干部似乎有些不安。看样子,他们的内心已敲响了警钟,培训初显成效。

    据介绍,多年来我市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改变村庄面貌,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村集体实力,出现了不少非法转让、出租、占用土地以及非法采矿等行为,导致违法建筑频频出现。对此,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借村级组织刚进行换届选举的契机,在全市各镇街举办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目的是明确告诉新一届农村干部哪些行为违法违规,并介绍国土资源部门宅基地审批、土地登记、权属争议处理、征地等方面的服务内容,提升农村干部国土资源方面的知识水平。

    让农村干部听听土地违法的后果

    国土资源局长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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