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有理”成“无理” ■雨盈 在乐清一酒店打工数日后想要辞职的服务员陈某,因老板不给工资,他入室盗窃同事的电脑当“补偿”。日前,丽水警方在丽水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4月30日《乐清日报》) 倘若当事者觉得老板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职能部门投诉,而采取盗窃的手段来获取“补偿”,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自己还会被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又是何苦呢? 展开来讲,劳动者遭遇欠薪情况后采取另类手段讨薪或谋求“补偿”的事情并不少见,如偷盗单位财物,用暴力手段威胁老板等等,结果不仅于事无补,还很可能沦为阶下囚,让人揪心又痛心。 笔者觉得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后,劳动者还是要保持头脑冷静,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让“有理”成“无理”。如首先要和用工单位积极协商,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该支付劳动者的钱,理应及时足额支付,若是非得让人家折腾一番才给钱,钞票没少发,自个名声也弄臭了,实在是得不偿失。 倘若有用工单位又臭又硬,就是不肯爽快给钱,劳动者要采取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及时向职能部门投诉等。而这也对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考验,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劳动者学会合理保护自身权益外,更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劳动者的投诉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敷衍推诿,而要高度重视,积极介入调查,采取有力手段,今天能解决的决不拖到明天,让劳动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拿到真金白银,并对违规用工单位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这样劳动者能轻松拿到薪水,也不会采取过激方式了。 (作者为时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