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不能为“野驴”的快感埋单 ■朱慧松 “你们终于来了,太好了!”4月24日晚,3名被困雁荡山百冈尖的上海游客看到救援人员来了不禁喜极而泣。(4月28日《乐清日报》) 游客爬山遇险,这让人揪心,幸好他们得到了及时救援,成功脱险,否则要是遭遇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游客被救固然是件好事,可他们也该好好反思一下,日后出游要更加谨慎,以免再出现这样的意外。 展开来讲,现在很多人平时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到了节假日和周末想通过和大自然亲密接触来放松压力、挑战自我,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一些游客却让人很不省心,或是把爬山探险当逛街散步,准备工作做得很不充分,缺乏必要的装备,出行过于随意;或是一味寻求刺激,不走寻常路,在天气恶劣、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涉足危险系数过高的线路。这样一来,发生意外也就成了偶然中的必然。 游客被困险境的事情人们的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可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每发生一次这样的意外,家人要担心,救援队员要累心,公众也为之揪心。一次救援行动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公共资源,游客平安地救下来了,人们还能稍微放放心。可若是真有个闪失,如游客遭遇不幸或救援队员受到伤害,那真是让人伤心又痛心了。 公民遇险,有关方面全力施救本责无旁贷,但很多意外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是由于游客的不上心而造成的。游客们都应从这样的事情中吸取教训,盲目出行不仅会将自身置于险境之中,也是对家人、对救援队员、对公众的不负责。爬山有风险,探险要谨慎。因此出行前一定要慎之又慎,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细致缜密的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倘若条件不具备,情愿错过,不可做错,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职能部门除了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外,还可以考虑出台更为细致明确的管理规定,如游客倘若违规探险遇困,事后要求被救助的“野驴”承担相关救助费用和损失,这样能让违规者“长长记性”,同时这也是对其他游客的警示,从而避免再发生类似事情。但告诫和劝阻“野驴”活动,更重要的仍然是个人自觉。 (作者为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