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牌号为浙CL5427的长安牌轻型货车已被机动车所有人浙江快利电子有限公司自行拆解,机动车所有人承诺保证该车发动机、车架、前后桥、方向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已自行解体。今后若发现该车重新上路行驶或者车辆主要零部件被其他汽车使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机动车所有者)和车辆所属(挂靠)单位承担。同时,机动车所有人保证今后遵守国家机动车报废法律法规,将报废机动车按规定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特此声明 承诺人:吴康如 车辆所属单位:浙江快利电子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