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成了加速信号 “抢黄灯”比“闯红灯”更危险 本报讯(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余甘棠)“市区双雁路与丹霞路交叉路口,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驾驶员受伤。”昨日13时许,市民张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61116222反映。 记者赶到现场时,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据经办民警介绍,电瓶车驾驶员是名女士,姓高。事发时,宝马车驾驶员余某由双雁路往丹霞路行驶,经过该路口时他看到信号灯显示左转弯为绿灯,而且绿灯已接近尾声,于是他踩下油门准备加速抢绿灯通过路口,谁知车辆刚刚开出路口,一辆电瓶车从车辆右侧冲出,余某急忙踩下刹车,但两车还是狠狠地撞在了一起,高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在路上。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昨日下午,记者站在市区三环路和旭阳路相交的红绿灯路口,双雁路和旭阳路相交的路口处,分别观察了10分钟,发现几乎每个路口的黄灯亮起来时,都有两三辆车飞驰冲过斑马线。很多司机都在黄灯亮的那几秒才开始加快速度,企图让车辆在黄灯转红灯之前驶过斑马线。 民警称,绿灯刚刚变成黄灯时,不少司机的第一反应都是“加速、通过”,黄灯反而成了一个加速的信号。实际上,“抢黄灯”比“闯红灯”还危险。因为黄灯转换时,其他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已经准备通行,当“抢黄灯”的车辆冲进路口,恰好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车辆和行人相遇,且“抢黄灯”的车辆往往是加速行驶,因此相当危险。为此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指示灯或标示灯通行,做到“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 另外,根据交通法规定,黄灯闪烁的一刹那,如果车辆的前轮在停车线以外,需要减速停车,否则要按闯红灯处罚;一旦有车辆因“抢黄灯”发生交通事故,性质和“闯红灯”一样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