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件昨日上午二审在北京一中法院宣判,法院二审驳回李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中唯一的成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2013年11月19日,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新华社
李某某轮奸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10年徒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