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贰零壹贰娱乐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贰零壹贰娱乐中心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贰零壹贰娱乐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大荆镇高地村荆山北路124号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17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8.43平方米,设KTV包厢30个,总投资300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同生活污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2.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外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也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隔音、吸声、减震措施;不准设有强震动、高噪声的迪吧;禁止安装低音炮;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