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等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 据京华时报
国家税务总局:
无房产税试点扩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