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叶碎枢,房屋坐落在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岸村昌盛东路25号,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010f16761号,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屋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房屋登记中心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61882338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