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3〕39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中心区A-b9-0地块(水塘山村、上敖村、南门村、银溪村安置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中心区A-b9-0地块(水塘山村、上敖村、南门村、银溪村安置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3〕419号);②建筑面积≤44010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200m2,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③出让地块起始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上述地块开发权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5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5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2月2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3年12月13日8时至2013年12月27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 62572421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 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1日 地块 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建筑层数(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市中心区A-b9-0 | 9526m2 | 住宅(兼容商业)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30 | ≤4.62且≥1.0 | ≥30 | <100 | <33 | 23876 | 4776 | 住宅7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