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3〕37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17-08-29、17-08-23、17-10-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1)乐清经济开发区17-08-29地块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乐住规建发〔2013〕524号);总建筑面积≤36854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2)乐清经济开发区17-08-23地块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乐住规建发〔2013〕525号);总建筑面积≤18102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其中代建文体中心2999.8m2,商业面积≤5999.5m2(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套型建筑面积≤60m2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3)乐清经济开发区17-10-03地块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乐住规建发〔2013〕526号);总建筑面积≤34606.9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其中商业总面积≤17865m2,商业面积中的综合农贸市场为5955m2(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套型建筑面积≤60m2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4)三宗地起始价均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出让金交纳时点为市住建部门方案会审同意后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前。(5)如地下建筑部分作为商业用途,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地上建筑商业用途的起始基准价1150元/㎡执行;如计算容积率地下建筑部分作为其他用途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另行评估确定。(6)三宗地按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均可参加挂牌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实收)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并且国内已持有或在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商业用房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三宗地块采用搭配供地方式,即三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申请,同时报价,以三宗地块报价均达底价且总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其中任一宗地未报价或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三宗地均不成交。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成立新公司的出资比例及其他要求: 竞得者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具体要求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宾馆按4星级酒店标准建设,产权不得分割; (二) 综合农贸市场≧5955平方米,产权不得分割销售; (三)代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文体中心2999.8平方米(裙楼第三层),代建费3850元/㎡(含地价,不含回购产生的营业税、契税、水利基金、印花税); (四) 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 六、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七、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2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3年12月24日11时前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挂牌时间:2013年12月12日8时至2013年12月26日10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体建筑物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单体建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申请人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现状建筑物的测绘成果报告书;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 62572421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 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0日 宗地名称 | 土地坐落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使用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经济开发区17-08-29地块 | 乐清经济开发区 | 18427 | 旅馆用地 | 住宿餐饮用地 | 40年 | ≤45 | 1.5-2.0 | ≥25 | ≤99 | 2950 | 590 | 乐清经济开发区17-08-23地块 | 5172 | 住宅(兼容商业、文体设施)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 | 商服40年、住宅70年、文体娱乐用地50年 | ≤58 | 2.0-3.5 | ≥20 | ≤90 | 2050 | 410 | 乐清经济开发区17-10-03地块 | 11236 | 住宅(兼容商业)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53 | 2.0-3.08 | ≥20 | ≤90 | 4115 | 823 | 邻里中心17-08-29地块示意图 邻里中心17-08-23地块示意图 邻里中心17-10-03地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