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J iefang 本报讯(记者 郑望喜 通讯员 李如奎)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近期将开始办理,我市办理时间定于11月25日至26日,地点在市自考办大楼一楼办公室,毕业审定费用为50元。 取得本专业计划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含实践考核成绩)的自考考生,可进入省考试院网站自考查询中心(http://www.zjzs.net),在“学历考试”栏目下载本人“自学考试成绩档案”中的全部成绩,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一并上交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自学考试准考证(浙江省可使用的)、打印的本人“自学考试成绩档案”中的全部成绩、免冠正面浅蓝色背景二寸的彩照一张。其中,须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后方能毕业者均要携带证件原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专科学籍卡。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生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 专科学籍卡:考生前往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才市场或学校)打印专科在校所有学期的各科成绩,需盖公章。自考专科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需携带专科自考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省转入考生在我省所考课程专科少于5门、本科少于4门合格成绩者,需提供户口迁移、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从今年6月起,对申请自考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进行前置学历的审核,审核的规则为:依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在高等学历毕业生库(普通、成人、研究生、网络教育和自考)中查找,不限定毕业时间,匹配存在有效学历的,视为审核通过,予以注册。 为确保毕业考生的自考学历及时顺利注册,从今年12月自考毕业申请起,所有在我省申请自考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正本外,须同时提交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报告(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提供学信网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自考生看过来 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11月25日至26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