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产权人大荆财税所,房屋坐落在大荆镇荆南村肖南巷4号,因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号为191001803,已声明作废。现已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荆管理所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大荆管理所提出。到期无异议的,本局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补发。
地址:乐清市大荆镇小荆路17号
电话:62228093
特此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