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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4版:品读乐清 追梦未来·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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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6万户企业
减免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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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9.6万元奖励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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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市159.6万元奖励服务业
2013-11-15

    我市159.6万元奖励服务业

    本报讯(记者 吴赉仪 通讯员 杨震峰)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2012年度乐清市服务业补助和奖励资金项目名单日前出炉,乐清市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乐清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榜上有名。据悉,这些企业共获得159.6万元的奖励及资金补助,涉及商贸流通、连锁经营、文化产业、会议会展等方面。

    “对这些项目的补助和奖励,有助于鼓励我市服务业做强做大,促进我市综合经济的发展。”市发改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乐清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的乐清时代国际影城项目,总投资2000余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按国家五星级现代影院标准建设,拥有8个放映厅,800多个舒适座位,该项目的建成丰富了我市市民的生活,满足了人们对于文化消费的追求,该项目获得了30万元的奖励及资金补助;乐清市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装修改造项目,获得了25万元的资金补助,该项目投资700多万元,装修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费档次,对我市的第三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和示范作用。

    据悉,此次入选的项目必须是服务业经营和建设实施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金融、旅游);项目对区域服务业升级具有较大带动和示范作用;单个项目实际投资在200万元(商贸流通业3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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