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 绿色殡葬
我市积极稳妥开创殡改工作新格局
为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倡导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部门大力探索绿色生态殡葬改革新模式,积极稳妥破解殡葬改革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形成既有政府强有力推进,又充分体现民间传统文化和群众丧葬意愿,走出了一条“禁新改旧”治理“青山白化”,公益性公墓建设、丧葬陋习整治和殡葬服务产业化同步推进的殡葬改革新路子。
以往“青山白化”屡禁不止的症结在于只是简单地拆除坟圈。殡改部门拆除私坟后,坟主很快又修复,“青山白化”极易卷土重来。去年以来,为摸清私坟现状,推进“青山白化”治理,我市大力开展坟墓普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普查队伍,对全市所有私坟进行普查登记,并录入殡葬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推出“禁新改旧”,即“禁新”与“改旧”并举,双管齐下的“青山白化”治理新方式,既充分尊重民间传统文化的殡葬观念和习俗,又推进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禁新”,就是坚决禁止新建私坟,对违规新建、扩建、迁建、翻新的各类坟墓一律予以拆除,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为确保“禁新”率100%,市委市政府将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环境建设考核和“四边三化”考核范围,确保殡葬改革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在全市实行殡葬改革责任分级管理制度,将殡改责任落实到村(居)、城乡社区、镇(街道),并严格奖惩,特别对“禁新”工作制止不力的,将由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另外,督促各镇街做好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工作,把该项工作同坟墓生态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对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专门人员对骨灰存放进行全程跟踪,要求对骨灰入葬的私坟进行生态化改造。年初以来,共治理各类新建、扩建、翻新私坟192座,市纪委对“禁新”工作不力的个别镇街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改旧”,就是按照“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整体绿化、自然生态”的标准要求,对现有私坟进行生态化改造,去除坟墓硬化设施,实现坟墓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恢复山体生态。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已重点对甬台温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铁、104国道两侧视线内的私坟,以及往年“青山白化”治理已拆除的坟墓,全部实施生态化改造。对于验收合格的生态化改造坟墓,市财政给予全额经费补助。截至目前,我市共拆除并改造坟墓5694座,投入专项资金近2000万元。
2001年火化政策实施后,为解决群众的骨灰安葬难问题,我市大力推广和建设公益性公墓。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审批生态公墓95座,其中经营性公墓2处、公益性生态公墓93处,目前,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64座,覆盖行政村809个,覆盖率达88.8%,但仍不能满足全市的骨灰安葬需求。再加上我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很多山地不是“三沿五区”范围之内,就是农保地、生态林、防护林,客观上造成生态公墓选址难、审批难,也使得非法联建墓地未批先建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设公益性骨灰堂是今后我市解决骨灰安葬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去年开始,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市民政部门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2012年,市民政部门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赴江苏省张家港市学习考察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和管理的先进经验,之后起草《乐清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和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市民政部门结合全市公墓现状,正在编制全市殡葬设施总体规划,重点以镇街为单位对公益性骨灰堂进行布局规划,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实行政府规划、政府主导、政府定价,建成以后按成本价向社会提供墓穴,并对五保、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对象和烈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予以免费提供,从根本上杜绝“葬不起”现象,是真正的“公”姓公墓。
目前,市政府已同意在淡溪、柳市两个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条件成熟的镇开展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试点工作,两个公益性骨灰堂试点项目已确定选址,并已完成工程设计和项目立项。据了解,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在温州市尚属首创。
另外,紧紧抓住清明期间深化殡葬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倡导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节地生态葬法。我市目前已有4例对象参加温州市大型联合海葬活动,民政部门对每例海葬对象给予8000元奖励。
殡葬习俗沿袭有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办丧事活动中一些陋习也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因此,提倡文明殡葬、整治丧葬陋习的工作一直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加强对集中办丧的管理,在2007年市区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基础上,又强化了两项措施,一是规定市区一律不准占道搭设灵棚;二是遗体24小时内送达殡仪馆,在殡仪馆集中办丧,殡期不得超过5天,实行当天火化,当天出殡。对丧事集中办理工作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今年,市区集中办丧共241例,办理率达到100%。
继续强化源头管理,综合整治丧事扰民现象,重点打击超殡期陋习,明确要求择日人员、丧户在5天的殡期内进行择日,对被查处对象,一是通知立案谈话,让丧户所有子女深刻反省,认识错误,并责令丧户所有子女在《乐清日报》的显著版面上就丧事扰民行为作公开深刻检讨;二是立即启动违规办丧遗体火化处理机制,对已经安排遗体火化时间的,立即予以取消,推迟火化时间,一律不予安排早班。今年已查处超殡期案件16起。
今年,号称“环保”的电子花圈车席卷了我市殡葬市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交通运输和丧葬陋习的整治。从4月份开始,市民政局联合市交警、市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殡葬电子花圈车,查处电子花圈车参与丧事活动的违规行为6起,有效打击电子花圈车参与丧事大操大办的现象。同时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专项活动,规范丧葬祭奠活动。
丧事活动中悬挂、施放白气球现象,严重违反殡改政策,影响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为有效打击蔓延势头,民政部门及时采取巡查与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整治力度,一方面对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的白气球,一经巡查发现,马上予以制止和没收,不听劝导的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另一方面对从事白气球的非法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抓好源头管理。
坟石市场活跃造成私坟“禁新”禁而不绝。从3月份开始,市民政局联合工商局在当地镇街的配合下,集中力量整治非法坟石加工点,进行了强制拆除,并责令无证业主限期搬离。目前,我市已经在柳市、北白象、大荆、翁垟等多个镇街开展了整治工作,清理非法坟石加工点23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丧事超殡期、悬挂白气球、非法石材加工点、电子花圈车、办丧聚众赌博、使用煤气灯等丧葬陋习的整治,共同营造文明祭扫、安全祭祀的良好社会环境。
殡葬是涉及广大民众的公益事业、民生大事。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公益殡葬,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府主导公墓建设,实现困难群众墓葬免费的惠民政策。
大力推行惠民殡葬,出台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从2011年5月开始,实行城乡所有居民死亡后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结算,使基本殡葬服务由兜底保障的“补缺型”模式转变为惠及全市人民的“普惠型”模式,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标准实现人均920元的公平福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特殊困难群众,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可免费申领骨灰盒1只。实施以来,全市13927人享受殡葬惠民政策,惠民金额783.2万元。
进一步深化惠民殡葬,出台困难群众墓葬免费政策。自今年4月1日开始,针对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建立以免费墓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救助保障机制,全市指定的14座大中型公墓都预留一定比例的墓穴数,免费提供给困难群众。市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对免费墓葬情况进行审核后,按每对3000元的标准给予公墓业主财政补贴。目前已为6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了公墓墓葬。
禁新改旧 创新“青山白化”治理模式
疏堵结合 打造绿色生态殡葬机制
文明殡葬 大力推进丧葬陋习整治
惠民殡葬 提供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
阳光殡葬 强化殡仪服务平台建设
去年以来,我市重视殡仪服务软硬件设施的建设,重点从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开展“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出台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殡仪服务质量。
从2012年7月开始,乐清殡仪馆所有一线殡葬职工在遗体接运、进出告别厅、火化等直接接触遗体的工作前,为死者深深鞠上一躬,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和对家属的深切慰问。
对馆内所有门窗和有污垢的墙壁进行清洗,对清除不掉的墙壁污垢进行粉刷;对各楼厕所及公共厕所的洗手台、隔挡板也进行了修缮;清理了馆区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和祭奠用品焚烧后的残留物,对环境卫生死角进行了重点清扫;对礼厅内部的电源线路及开关进行全面检查,对礼厅、炉房及走廊、过道、公厕的灯泡进行了更换,增加了亮度,以缓解丧属的悲伤气氛;修补了缺损绿化带,清除了绿化区内的杂草杂物,并在靠近祭奠用品焚烧场所的绿化带贴上保护标语并围上铁栏杆加以保护,给办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治丧环境。
在殡仪馆停车场和公路两侧显著位置建设殡葬文化长廊,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传播殡葬文化,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改革政策和殡葬礼仪文化,营造科学、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氛围。
2008年开始,在省内率先实行丧葬用品招标制度,对殡仪馆所有骨灰盒、卫生纸棺等丧葬用品向社会公开招标,每两年一次。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公开在省政府采购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从全省惟一的乐清丧葬用品采购临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委员,真正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所有参与招标的厂家对招标结果表示信服。
今年,市民政局继续加大对殡仪馆的投入,着力提升馆内硬件设施,对丧事办理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
柳市镇长安陵园
坟墓生态化改造标准样本
柳市镇非法坟石市场整治现场
公益性骨灰堂试点内景效果图
殡仪馆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