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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年有变
每人参保标准提至680元
2013-11-08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

    提高10%

    个人筹资标准:

    提高40元

    住院报销限额:

    提高1.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年有变

    每人参保标准提至680元

    ■记者 朱琼洁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有新变化:个人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住院医疗费起报标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住院个人最高报销限额也提高了1.5万元,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了10%。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95.6万人参保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95.6万人,参保率为98.7,村覆盖率为100%,为历年之最,在温州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总额为5.32亿元,其中个人自筹1.66亿元,省财政补助3922万元,市财政补助3.27亿元。截至9月底,我市住院结报5.7万多人次,住院补偿总金额为3.5亿元;门诊实时结报161万人次,补偿总金额1959万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7690人次,补偿金额1545万元。

    住院支付限额提高1.5万元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680元,比今年提高了120元。其中,仙溪镇,淡溪镇硐垟片、四都片,芙蓉镇岭底片、雁湖片,大荆镇智仁片、镇安片、双峰片、湖雾片,乐成街道城北片,白石街道中雁片居民个人出资200元;其他镇街居民个人出资220元;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补助。相比今年,2014年个人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

    同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也将相应地提高100元。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的基金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惠及面比2013年更广,市财政的补助力度也更大。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乐清市内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可报销80%;温州市内省级、市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可报销70%;在乐清市以外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报60%。全年个人最高支付限额由如今的8.5万元调整到10万元。

    在普通门诊补偿方面,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中心卫生院)普通门诊实行即时刷卡的,补偿比例由如今的40%提高到50%,每人每次最高补偿50元,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巧参加了会议。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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