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萌 通讯员 纪承伟)他们本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妹,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经济纠纷,兄妹积怨颇深。哥哥甚至对妹妹大打出手。虽然后来经过调解,哥哥赔偿妹妹38万元,但仍未得到妹妹的谅解。近日,这名殴打妹妹的哥哥被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 这对兄妹家住乐成街道,姓陈。陈哥现年62岁。陈妹现年54岁。兄妹俩曾有经济纠纷。2010年5月7日下午,陈妹到某机关单位找侄子(即陈哥的儿子),打算和侄子讲其父欠她钱的事,谁料在侄子办公室通道内,和陈哥相遇。陈哥认为陈妹在说其儿子的坏话,遂揪住陈妹的头发,拉了几米后,使劲往地上甩,致陈妹倒地受伤。经乐清市公安局鉴定,陈妹左股骨颈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1年10月23日,陈哥到乐成派出所投案,次日被取保候审。今年6月25日,陈哥家属和陈妹达成调解协议,陈哥赔偿陈妹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8万元。 虽然陈哥已赔偿陈妹38万元,但尚未取得陈妹的谅解,故不能适用缓刑。 同父异母哥哥殴打妹妹 赔款38万元被判拘役5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