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促安全生产 ■通讯员 方旭日 10月31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舟山、宁波、台州、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执法支队和安全生产主管处室负责人,苍南、温岭、象山、嵊泗等18个重点县(区、市)主管局分管领导,省局渔政渔监、执法、船检、减灾防灾、预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林东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了全省1-10月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沿海四市渔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工作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前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稳定,但险情不断,形势不容乐观。 针对下步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林东勇要求全省渔业系统着力抓好十项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渔船安全监管“智能化”;提高组织化水平,实现有序管理;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推广分类管理,纳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鼓励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性公司,实行社会化运作,公司化经营,为渔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提高渔业执法的有效性,专项执法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威慑力要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渔民培训,提高船员安全生产意识;抓好编组生产,避免流于形式;加强船舶检验,把好渔船适航关;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领导责任。 |